广东云浮新兴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23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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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年第*号)新府〔****〕***号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颁布森林防火禁火令:一、禁火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禁火区域:全县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米范围内(含**米)。三、禁火期间,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野外用火行为:(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四、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拒不执行本禁火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新兴县森林火情报警电话:***、*****、****—*******。    新兴县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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