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深圳水香中医(综合)诊所停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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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水香中医(综合)诊所向我局提出停业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经研究,同意深圳水香中医(综合)诊所停业,停业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停业登记时间:****年**月**日。  特此公告。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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