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杨东时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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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杨东时申请,由于其保管不严,不慎将名下位于纳雍县雍熙街道办事处县府路汇金国际A栋**-*号住宅的证号为黔(****)纳雍县不动产权第*******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杨东时于****年*月*日申请声明遗失,补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公告如下:一、杨东时遗失的黔(****)纳雍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二、本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三、公告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若有异议,请书面向我中心申请复查,同时提交相应证据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登记补发。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珙桐欣苑县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联系电话:****-*******特此公告附:附件杨东时申请书扫描件.pdf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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