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2年四季度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富文本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强制措施)*郎市监处罚〔****〕***号******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MA*T**KT*Q夏玉钱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主动履行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郎市监处罚〔****〕***号郎溪县十字镇欣颖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郎溪县十字镇欣颖超市********MA*RJQ*P*Y****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郎溪县十字镇水鸣新安街北侧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其化妆品待售区发现*瓶标称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强生”牌婴儿洗发沐浴露,瓶身标注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沪妆********、限期使用日期(年/月/日)及生产批号:********、净含量:***毫升等字样,上述化妆品截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超过使用期限。罚款、没收违法财物。《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尚未履行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郎市监处罚〔****〕***号郎溪县文阳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郎溪县文阳超市********MA*PU*ETXK****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郎溪县十字镇茶馨路茶场派出所拐角处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其化妆品待售区发现*瓶标称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出品的“力士”牌柔亮洗发乳(其中*瓶瓶身标注有“水润丝滑、净含量:***ml、皖妆********.Q/YQXA ***、限期使用日期及批号见包装:********B*H*”等字样;另有*瓶瓶身标注有“水润丝滑、净含量:***ml、皖妆********.Q/YQXA ***、限期使用日期及批号见包装:********B*H*”等字样;还有*瓶瓶身标注有“新活炫亮、净含量、***ml、皖妆********.Q/YQXA ***、限期使用日期及批号见包装:********B*H*”等字样),上述化妆品截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超过使用期限。罚款、没收违法财物。《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主动履行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郎市监处罚〔****〕***号郎溪县凌笪乡孔北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郎溪县凌笪乡孔北超市********MA*QRAMB*X汤林平当事人在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后,未及时清理,仍将其置于店内待售,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万元的,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倍以上*倍以下罚款,**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主动履行履行期限:十五日内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郎市监处罚〔****〕***号郎溪县新发镇德胜理发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潘志宏********MA*QTMUP*G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主动履行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郎市监处罚〔****〕***号王心茹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王心茹********MA*NNWN**A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主动履行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郎市监处罚〔****〕***号郎溪县涛城镇慧琪便利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郎溪县涛城镇慧琪便利店********MA*NUX***N周建根当事人在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后,未及时清理,仍将其置于店内待售,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Eihsia依采”牌弱酸性护发精华乳*瓶;*.罚款****元。主动履行,****年**月**日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