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石嘴山市出台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近日,市政府出台《石嘴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是践行“节水优 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规范全社会用水行为,推进全市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持续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管理办法》正文共分七章四十六条,遵循“统一规划、统筹兼顾、合理调配、高效利用”的原则。建立“规划统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等基本管理制度,提出“农业、工业、服务业、城镇节水”等措施。在农业节水方面,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保护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节约用水,保护生态环境。在工业节水方面,工业企业应当采用节约用水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并对耗水量高的技术、工艺和设备进行节约用水技术改造;未建设节约用水设施的,应当在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建;工业间接冷却水应当循环使用或者回收使用,循环使用率不得低于**%,不得直接排放;以水为原料生产纯净水、饮料等产品的企业应当采用节水措施,减少水资源的损耗,产水率不得低于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尾水应当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服务业应当采取一水多用,循环用水等节约用水措施;高耗水服务业未采用节水设备或者未兴建节约用水设施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节约用水技术改造。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住宅小区、单位内部景观绿化和洗车业、建筑业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此外,结合我市实际,《管理办法》明确鼓励水权有偿转让,完善节水激励机制,加强节水监督考核等措施,并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扩大再生水利用规模,促进提高用水效率,引导全社会形成节水护水的良好风尚。(记者 雷永福)附件下载:【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