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1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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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新创鑫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新罗区白沙镇营边村硿口沙和北路**号福******福******项目位于新罗区白沙镇营边村硿口沙和北路**号,租******土地******原位于永定区堂堡乡下村村赤境老虎坑年处理**万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已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批复后至今未建设,现拟在新址建设。项目设计年处理废旧轮胎**万吨,年产*****吨炭黑、*****吨燃料油、*****吨钢丝。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二期分别年处理废旧轮胎**万吨,各设置*条裂解生产线、配套**套裂解设备。*.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冷却水、除尘水、含油废水等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做好土壤和地下水的保护工作,采取分区防渗,厂区地面应全部进行硬化,成品油罐库、油管输送区、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相应的防渗要求。*.各种物料及产品仓库必须封闭,不得露天堆放。每条裂解生产线配备一套双碱法脱硫除尘器,废气经双碱法脱硫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剩余裂解气经无效燃烧室燃烧处理后接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炭黑包装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燃料油储罐废气引入无效燃烧室燃烧处理;排气筒高度均须符合相关规定。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减少生产装置“跑冒滴漏”和废气无组织排放。*.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油渣及废矿油、浮油、油泥等危险废物分区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脱硫渣及除尘灰、炭黑尘等一般固体废物应按报告书要求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其他环境管理要求。*.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SO*:**.* t/a、NOx:*.***t/a、VOCS:*.****t/a;其中一期新增SO*排放量**.**t/a、NOx排放量*.***t/a、VOCS排放量*.***t/a。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