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深圳市虹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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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股权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SC*******项目名称 深圳市********%股权转让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一、本次评估报告:公开,请在本公告详情页,自行下载查阅。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一)截至评估基准日,虹鹏能源拥有*******和*家参股公司,经公开查询并结合访谈了解各被投资单位仅工商注册均未开展经营,各股东亦未实际出资,其中深圳市******,虹鹏能源持有的**%股权已于期后****年*月**日以*******内部股东,被投资单位深圳市******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投资日期 投资成本 认缴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核算方法 * 深圳市****** *** ****/*/** * **% * 成本法 (二)截至评估基准日,虹鹏能源存在以下诉讼事项: *.中铁工程装备******与虹鹏能源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虹鹏能源起诉至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于****年**月**日作出(****) 豫****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虹鹏能源向原告中铁工程装备******支付货款*,***,***.**元,违约金共计***,***.**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该案件双方正在就判决结果的赔偿事宜达成和解,正在协议和解阶段。 *.根据******于****年*月**日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受案号为(****) 深国仲受****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因被申请人虹鹏能源背书给申请人长虹电源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直处于提示付款状态,长虹电源请求裁决虹鹏能源支付拖欠的货款本金*,***.**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元,共计*,***.******.***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该案已由深圳国际仲裁院立案尚未开庭。 四、其他披露事项 *、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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