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钢城区统计局单位职能及行政执法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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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职能(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涉外调查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各镇(街道)、功能区和区直部门单位统计工作。(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区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功能区和区直部门单位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五)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完成各项统计数据处理汇总上报任务,指导各镇(街道)、功能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六)负责统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队伍建设。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级和区级财政拨付的统计经费。(七)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八)负责本系统或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九)协助做好涉及招商引资数据的统计、审核、监测等招商服务工作。(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二、执法岗位信息岗位名称岗位职责联系电话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市*****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作、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群众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级和区级财政拨付的统计经费;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指导全区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行为;负责对各镇(街道)、功能区和区直部门单位的统计巡查工作;配合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本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工作,履行执法案件核审职责,以局的名义出具相关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