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职工院外就餐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职工院外就餐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项目编号CG-AQ-****-****项目名称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职工院外就餐服务项目招标人名称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招标人代表丁磊监督人员王勇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安******投标报价*******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业绩*、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合同;
*、龙狮桥乡机关食堂承包合同。第二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安******投标报价*******.**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业绩*、安庆市大观区文化馆职工就餐合同。第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安******投标报价*******.**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业绩*、安庆市******食堂外包合同。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及附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柯建平联系电话:****-*******异议的渠道及方式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柯建平,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