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推荐成立龙湾区“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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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发挥普法讲师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的作用,满足社会各界群众、各领域学法需要,促进“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决定组建龙湾区“八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秉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法律基础扎实。具有深厚的法学知识背景或法律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授课经验。(三)热衷普法工作。勤奋敬业,认真负责,热心法治宣传教育事业,能够按照统一要求开展工作。(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二、工作职责按照区“八五”普法规划部署要求,为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师资保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一)讲师团成员应按照“回应关切、量体裁衣、精准普法”的原则,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选取若干擅长的法律领域,结合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现实法律问题,为全区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村(社区)以及其他组织讲授法律知识,指导开展法治培训;(二)深入基层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普法公益活动。(三)参与编写“八五”普法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考试命题、录制普法课程、开展“以案释法”等。(四)参加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研讨、调研等活动,承担有关普法课题研究工作。(五)完成区普法办委托的其它事项。三、推荐方式及要求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采取自我推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推荐行业、领域内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推荐*名以上成员;各街道与其他普法责任制单位各推荐*名以上成员;各律师事务所律师采取自我推荐的方式报名。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任期到****年**月为止,任期内若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本人或推荐单位应当书面向区普法办提出退出申请,区普法办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若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四、其他(一)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八五”普法讲师团推荐工作,要站在法治龙湾建设的高度,认真组织,精心推荐优秀讲师。区普法办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选,确定人员成立全区“八五”普法讲师团,并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二)对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各级“八五”普法工作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人选。(三)推荐单位(个人)需填写《龙湾区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每名讲师准备*-*个具有代表性的授课课件用于全区公开点课,并于****年*月**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通过浙征钉报送至区司法局—普治科—管浩琳处(联系电话:******** 邮箱:******)附件:龙湾区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温州市龙湾区普法办公室****年*月**日附件龙湾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推荐单位: 年 月 日姓名出生日期一寸免冠照片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擅长领域拟授课课件课件标题课件标题课件标题温州市龙湾区普法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articlecontent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