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公开征集竹华路(光明大街-狮明路)市政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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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竹华路(光明大街-狮明路)市政工程   *.项目概况:竹华路(光明大街-狮明路)市政工程项目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西起规划光明大街,北至规划狮明路,道路全长***.**米,红线宽**米,双向*车道,设计时速**km/h,为城市支路。项目建议书总投资为****.**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建安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预备费***.**万元。根据《竹华路(光明大街-狮明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第十四条,该用地位于划定的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本次发包工作内容:依据现有地质灾害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及道路设计方案,结合片区地质灾害防治实际要求,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协助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报送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办理评审、审批等相关事宜。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截止报名时间:****年*月**日**:**  *.报价方式:固定报价,包干价*.*万元。  *.结算方式:按包干价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份正本、*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编制内容: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楼****室。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近*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近*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近*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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