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百色市政府采购百色职业学院智能供配电中心项目C标段(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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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 色 市 政 府 采 购百色职业学院智能供配电中心项目C标段(重)合同采购项目编号:BSZC****-J*-******-GXJT(重)
采购计划编号:BSZC[****]****号-***采购人:百色职业学院
中标供应商:亚龙******合同正文
采购单位(甲方):百色职业学院采购计划表编号:BSZC[****]****号-***
供 应 商(乙方):亚龙******
项目名称及编号:百色职业学院智能供配电中心项目C标段(重)、BSZC****-J*-******-GXJT(重)
签 订 地 点 :百色市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 量单位单 价(元)金 额(元)*教学一体机seewo希沃 FF**EA*******台***.******.***平板电脑HUAWEI 华为BZT*-AL** *******台***.******.***教学用具宏基HY**-HV-HDMI-* 米宏基电脑(上海)有限公司*批***.******.***宏基HY**-HV-HDMI-**米宏基电脑(上海)有限公司海康X***-**G******ZNNCO一拖二、安卓Type-C******联想F***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便携式移动音箱山水A*-**深******-*个***.******.***变配电运维检修一体化实训设备亚龙亚龙YL-****型亚龙*******台***.******.***课程资源建设亚龙亚龙定制亚龙*******门***.******.***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伍拾陆万陆仟元整(小写¥******.**) *.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或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或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或响应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货物的运输方式:不限。
*.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合同交付货物不接受损耗,由乙方自行为其货物运输办理相关保险。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课程资源建设项目,其他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系统安装与调试,交付正常使用、地点:广西百色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或响应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内及时予以解决。
*.若验收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发现使用提供产品及质量和服务等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且在期限内按要求完成,如若完成不了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或给予验收不合格,以及拒绝付款或只付一定量的款,造成影响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或损失,以及其他后果的,由乙方全权负责,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等重大可疑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向采购人反映。经确认属质量等问题的,采购人当及时与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进行交涉,追究其违约责任;经确认属假冒伪劣产品的,应移交工商、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乙方响应文件承诺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七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货物质保期: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至合格,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除特别注明外,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 年,供应商确保本次采购的平台安全稳定的运行,软件平台提供 * 年质保期及 * 年软件免费升级服务。
*.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但不得超出合同价的**%。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后**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进行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
*.付款方式:
(*)预付款: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已方******、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等额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并向甲方提交预付款请款函,开具预付款的等额发票),**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结算余额款:成交人按质按量按期供货,且货物及系统安装完成和稳定运行后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在项目完成且收到成交人验收申请后*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经双方现场验收合格,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成交人向采购人开具结算余额款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至***%的合同款项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号。
(*)质量保证金:无。无质量保证金,并不免除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保修或更换产品责任,或者赔偿甲方损失。协商不一致的,甲方提请项目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要求。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甲方现场处理的时间*小时内。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上述的货物质保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本条款适用于甲方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的另行规定)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承担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 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二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报酬)的*.*% ;
(*)从迟交的第三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报酬)的*% ;
(*)从迟交第五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报酬)的*.*%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报酬)的**%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货物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货物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二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
(*)从迟付的第三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
(*)从迟付第五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
*.乙方逾期交货超过**天的,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响应)文件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报酬)的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余款中扣除,不足另补。
*.因某一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该方应当对另一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甲乙双方有其它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的按实际赔偿。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 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成交通知书;
*.竞标声明书;
*.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
*.竞标报价表;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 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甲方:百色职业学院(章)年 月 日乙方:亚龙******(章)年 月 日通讯地址: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号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工业园区(瓯北堡二)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zcglc@bsuc.cn电子邮箱:*********@qq.com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永嘉瓯北支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年 月 日合 同 附 件:一般货物类*、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按响应文件承诺执行*、售后服务具体事项:按响应文件承诺执行*、保修期责任:按响应文件承诺执行*、其他具体事项:按响应文件承诺执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