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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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生环委办函(****)*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岳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岳政办发(****〕**号)规定,经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决定于****年*月*日*:**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响应管控措施。请各县市区及成员单位在收到此通知后,于*月**日前报送解除信息和本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联系人:邹於真(***********)
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岳生环委办函〔****〕*号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