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拟对温州环锦塑料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塑料粒子资源回收再生利用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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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万吨塑料粒子资源回收再生利用智能化技改项目平阳县腾蛟镇南溪工业区经二路*号(******内)******租赁建筑面积****㎡,年产*.*万吨塑料粒子****年*月*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年产*.*万吨塑料粒子资源回收再生利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设施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到生产线,少部分通过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造粒废气:造粒、泡粒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引至屋顶排气筒DA***排放。噪声:注意设备维护,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固废:杂质、废滤网、沉淀池污泥、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废片碱包装袋、废活性炭、碱洗废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审批科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 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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