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交易公告】福鼎市山前百胜新区8#-1台地壹宗剩余碎石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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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受 福鼎市人民政府山前街道办事处 委托,现对以下拍卖标的广泛征集买受人,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项目编号:鼎交易****( * )号
*、竞价标的: 序号标的物数量(万m*)起始价(万元)交易保证金(万元)备注*位于福鼎市山前百胜新区*#-*台地壹宗剩余碎石数量约***.******.***万元**万元碎石数量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万元 为单位)
*、拍卖成交款支付方式:买受人须在标的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标的拍卖成交款。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玉龙信用社 开户账号:
********************** 以银行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汇款人全称必须与竞买人全称一致,否则竞价无效;且汇款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
二、对竞买人的基本要求及条件:具备法定条件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参拍。
三、交易方式:现场竞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的买受人。
四、公告时间:****年 * 月 ** 日—****年
* 月 ** 日。
五、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年 * 月 ** 日下午**时整。联系人:陈女士、赵女士\ 电话:****-*******、***********、***********(意向竞买人自行联系至标的地看样,注: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价,即视为已看样)。
六、拍卖时间:****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在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行公开拍卖
七、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项材料];
*、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意向竞买人按以上规定提交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八、澄清、修改文件时限:
意向竞价人对《公开竞价文件》需要澄清疑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二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确需修改或补充的,******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调整内容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ov.cn/)进行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内容视为《公开竞价文件》的一部分,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九、联 系 人:陈爱华、赵楠
联系电话:****-*******、***********、************
联系地点:福鼎市海口路**号二层                               **********年 *
月 ** 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