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聘请甘肃锦荣律师事务所处理浙江博纳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上海美术电影制作有限公司诉中国电信甘肃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采购方案”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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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公示名称:关于“聘请甘肃锦荣律师事务所处理******、************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采购方案”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公示编号:GSDYLYCGGS**********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终止:否采购公示正文关于“聘请甘肃锦荣律师事务所处理******、************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采购方案”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聘请甘肃锦荣律师事务所处理******、************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项目采购人******甘肃分公司】,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聘请甘肃锦荣律师事务所处理******、************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除原供应商外,其他供应商不具备提供相关设备扩容、升级能力及各类服务的,或使用其他供应商设备或服务将影响现网在用系统功能服务配套的采购事项。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甘肃锦荣律师事务所。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共*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奋强
电话:***********
邮箱:******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平凉路***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甘肃分公司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