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渡江大道中江新城支一路中江新城支二路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项目名称渡江大道中江新城支一路中江新城支二路勘察设计项目编号项目编号:WH**GC****SZ****标段名称渡江大道中江新城支一路中江新城支二路勘察设计标段编号WH**GC****SZ******招标人名称******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江北建设指挥部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联系人及电话张宁、严子强***********、***********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中铁城******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刘东泽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职称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工期(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质量回访完成止。具体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地形图测绘、地质勘探、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水保等方案设计及报批审查;(*)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编制(此阶段包含但不限于:海绵城市专项、供电及通信管道建设规模核查、绿化交通照明审查等各项审查);(*)初步设计审批后**个日历天完成概算审查、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质量承诺合格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见附件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见附件第二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长沙******投标资格响应条件为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邓海波证书编号:********、******************证书名称:职称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工期(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质量回访完成止。具体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地形图测绘、地质勘探、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水保等方案设计及报批审查;(*)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编制(此阶段包含但不限于:海绵城市专项、供电及通信管道建设规模核查、绿化交通照明审查等各项审查);(*)初步设计审批后**个日历天完成概算审查、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质量承诺合格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见附件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见附件第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唐国喜证书编号:ZG (****) *********、******************证书名称:职称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工期(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质量回访完成止。具体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地形图测绘、地质勘探、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水保等方案设计及报批审查;(*)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编制(此阶段包含但不限于:海绵城市专项、供电及通信管道建设规模核查、绿化交通照明审查等各项审查);(*)初步设计审批后**个日历天完成概算审查、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质量承诺合格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见附件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见附件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悉地(苏州)******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见附件提示*、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cn)。*、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cn),联系电话:****-*******。*、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二维码开始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结束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