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县执法局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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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消息(记者 陈有林)为保护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日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年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浦阳派出所在浦阳街道智后山附近查处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仓库内堆放有加特林、仙女棒等多种烟花爆竹约***余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在仙华街道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商店*家,查扣各类烟花爆竹**箱。目前,以上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近年来,我县通过“双禁”活动,大气优良指数率明显上升,由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伤人事故、火灾安全事故实现零发生。 春节将近,不管是在香烛店、批发市场、超市等地销售烟花爆竹,还是在网上、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的,都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将被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辖区沿街商店、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