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衡阳县溪江乡卫生院公租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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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溪江乡卫生院公租房建设项目恢复及更正中标候选人公示
衡阳县溪江乡卫生院公租房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已于****年**月**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了公告。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书面异议,并经业主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有在建项目,****年**月**日该项目发布暂停公告。****年**月**日我司接到了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无法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负责人人员要求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并经招标人和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取消******在本项目取得的中标人资格。
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依次确定排序第二中标候选人湖******(投标报价为:¥***.******万元)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年**月**日至 ****年**月**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确定以上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 标 人:衡阳县溪江乡卫生院;
地 址:衡阳县溪江乡溪江村;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号海博星都*栋**B楼****室;
联 系 人:易礼松、陈芮汐;
电 话:****-*******。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电话****-*******。 文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