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关于申报202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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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做好全旗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DB**/T ****-****)及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内公发[****]*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予以公告。请符合上述标准的社会单位,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于****年*月**日前主动向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