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黄冈市升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至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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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我市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发布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月**日夜间全省大范围重度污染,且持续到当前。我市空气质量已连续**个小时重度污染,预计未来空气质量仍将持续转差。根据《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鄂环发〔****〕**号)和《黄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环委〔****〕*号),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指挥部同意,决定自*月*日**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提升为橙色等级,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橙色预警启动范围:黄州区、浠水县、团风县、武穴市、蕲春县;其余县市仍维持黄色预警。 应急响应措施:在落实城市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一)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实施橙色预警等级下相应减排比例的污染物管控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汽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涂作业。 *.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停止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管线维护维修工程、桥梁喷漆和单独建设的燃气、热力管线工程施工。 *.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城市主要干道的机扫、吸扫、冲洗等清洁频次增加**%以上。 *.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砂石和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以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为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车辆除外)。 *.禁止露天焊接;停止房屋修缮、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全天停止市政设施和道桥防腐维护作业、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以及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和标识以及广告等的喷涂、粉刷或翻新作业(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燃煤电厂、工业锅炉使用预先储存的低灰分(**%)和低硫分(*.*%)含量燃料。 *.倡导停止装修、喷漆等民用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行为。 *.停止开放除核心功能区以外的景观灯光,缩短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的大型服务设施营业时间。 *.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电力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对不能稳定达标和超总量排污的非脱硫燃煤机组实施停运限排,将其发电量指标调配给运行正常的脱硫机组。 (三)健康防护指引 *.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并停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延长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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