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诉讼案件 代理律师事务所选聘变更(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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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案件 代理律师事务所选聘变更(补遗)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各潜在比选申请人:****年*月**日,******发布的“诉讼案代理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项目编号:SWUEECG*********)现作以下变更:比选文件中第三章第三节第***.******.***条详细评审的计分因素之“团队律师能力”评分标准,由原“*.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为*人的得基础分*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人得*.*分,此项最多得*分。*.项目团队情况:项目负责人经验:有*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得*分,*年以下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标的额超过****万的诉讼案件业绩,每具有一个得*分,最多得*分。团队其他成员经验:有*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每人得*分,最多得*分;团队其他成员具有标的额超过****万的诉讼案件业绩,每具有一个得*分,最多得*分。”变更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为*人的得基础分*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人得*分,此项最多得*分。*.项目团队情况:项目负责人经验:有*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得*分,*年以下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标的额超过****万的诉讼案件业绩,每具有一个得*分,最多得*分。团队其他成员经验:有*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每人得*分,最多得*分;团队其他成员具有标的额超过****万的诉讼案件业绩,每具有一个得*分,最多得*分。”此变更公告为《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比选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