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安庆高速·菱湖公馆项目整合推广服务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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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高速?菱湖公馆项目整合推广服务评审结果公示一、项目名称:安庆高速?菱湖公馆整合推广服务 项目,于**** 年*月** 日*时**分在安徽交控平台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选候选人:******(参选含税报价******元);第二中选候选人:******(参选含税报价******元);公示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下午** 时** 分截止。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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