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某部生鲜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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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受郴州市苏仙区某部的委托,对某部生鲜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实施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某部生鲜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合同 第六条 服务保障费用(一)关于配送价格下浮率: 以采购人当地步步高、生源、沃尔玛超市公布的三家超市物价(非促销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原则上每月确定不少于一次,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协商。(使用单位询价时成交供应商应委派一位人员随同,若成交供应商委派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随同时,则依照使用单位的询价结果执行)”现更正为“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某部生鲜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合同 第六条 服务保障费用(一)关于配送价格下浮率: 基准价结算单价参考良田市场平均单价*(*-投标人所报下浮率)*数量进行结算。基准价原则上每月确定不少于一次,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协商。(使用单位询价时成交供应商应委派一位人员随同,若成交供应商委派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随同时,则依照使用单位的询价结果执行)”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 标 人:郴州市苏仙区某部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府前华厦*栋四楼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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