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支持企业春节连续生产 我省给予稳就业奖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本报讯 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实施****年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七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保障企业春节期间用工需求,助力我省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  通知明确,鼓励企业抢占先机稳定生产,对经当地政府有关经济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连续稳定生产的重点企业,可申请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同时,支持劳动者来闽在闽就业,给予岗位补贴。对首次来闽就业、省内新就业人员,在闽稳定就业的,****年*月**日前首次参加我省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个月,按照****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新增岗位补贴。鼓励各类用工主体共同招工引工,对各类社会机构(含商会)、个人(含“老带新”员工)为企业引进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至****年*月**日。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个特困行业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至****年*月。农副食品加工业等**个困难行业的困难企业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至****年*月。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实施限期为****年**月**日的,申请期限延长至****年*月**日,确保政策兑现。(福建日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