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埔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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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黄埔区各街道、镇,区府属各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穗府办函〔****〕**号),区政府决定成立黄埔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上级有关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点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顾晓斌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邓慧瑜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朱文慧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叶伟坚区公安分局纪委书记 成 员:叶国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彭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毛慧琳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凡华区商务局副局长 邓霞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钧惠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汤炜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刘锦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严大灿市医保中心黄埔分中心副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