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送达公告温州晨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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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相关权利人:因你******登记的行为,******作出如下决定:一、撤销**********年*月**日设立登记时股东、监事罗家骅的身份信息;二、撤销**********年*月**日公司******公告送达文号为温龙市监冒撤登字〔****〕*号《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及相关权利人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件:温龙市监冒撤登字〔****〕*号《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docx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articlecontent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