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送达公告(广东德盛业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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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以下简称“你司”): 为实施惠霞(惠湾)高速公路(博罗段)项目建设,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需收回你司名下位于罗阳镇鸡麻地村委会白沙二组大狮岭、汤泉林场赤竹坑村大狮岭(土名)地段****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我局未能联系到你司,且在你司的注册地址处亦无法找到你司,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及公证送达,现依法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博自然资函[****]*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司也可在公告发布后直接到博罗县自然资源局领取《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中街***号,联系电话:****-*******)。 附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广******).pdf 特此公告。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zwgk/gzwj/tzgg/content/pos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