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西昌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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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月**日,西昌生态环境局共作出*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现将评价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电话兼传真:****-*******(市政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通讯地址:西昌市政务中心环保局行政审批股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备注*西昌高铁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站前路项目西环承诺环评审[****]*号****年**月*日附件*赛迪建材科技**万吨高性能复合矿物掺合料项目西环行审〔****〕*号****年*月**日附件*三牧乳业锅炉建设项目西环行审〔****〕*号****年*月**日附件*生物资源循环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西环行审〔****〕*号 ****年*月**日附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附件:西环行审〔****〕*号.pdf西环行审〔****〕*号.pdf西环行审〔****〕*号.pdf西环承诺环评审[****]*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