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烟花爆竹禁燃限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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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通告如下: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宝坻区以下区域实施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二)道路、桥梁、地道、涵洞、隧道、输变电设施、高压线及其他电力设施、燃气站、燃气管线、煤气调压站及其他燃气设施、加油加气站、木柴堆、柴草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周围***米的范围内。(三)各级党政机关及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旅馆、商场、市场、体育场馆、群体集体活动场所、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四)建筑物的房顶、楼道、阳台、窗口、室内及建筑工地。(五)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周边**米范围内,其他高于**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米范围内。(六)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大口屯青北森林保护区、牛家牌青南森林保护区及其他森林树木保护区域内。(七)绿化草坪、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八)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产业园区。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间除本通告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的具体时间为:****年*月**日(除夕)至*月*日(正月十五)每日*时至**时,除夕当晚可以延长至次日*时。除上述时间外,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宝坻区全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四、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管理。五、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