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文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室内装修工程(二次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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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室内装修工程(二次发布)招标公告 文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已经甘检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县人民检察院,资金来源为省检察院“两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文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腾达******,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招标人:文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文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室内装修工程 *、交易编号:A******************* *、工程概况:对文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与专业技术用房大楼主体建筑进行装修。 *、项目实施地点:陇南市文县城关镇韩家坝 *、工期:***日历天 *、资金来源:省检察院“两房”补助资金。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拟派驻现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请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年**月**日上午*:**--****年**月**日下午**:**期间,凭CA证书通过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按要求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的投标无效。 *、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五、采用网上开标方式 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 *、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陇南市行政中心*号楼环保大厦二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陇南市文县城关镇韩家坝 联系人:李兰玲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腾达******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陇城一号*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张邦杰 电话:*********** 监督单位: 陇南市公管办 电话:****-******* 文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科 电话:****-******* 甘肃腾达******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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