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内蒙古明岳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氟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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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赤峰高新区管委会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即日起*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宝山路**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集团**楼邮 ?编:******?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环评形式*******高端氟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赤高新委发〔****〕*号****年*月**日报告书endprint赤高新委发〔****〕*号 ******高端氟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批复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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