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2年第四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号)精神,兵团继续推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单位名单,第四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有乌鲁******五一农场第三分店等**家,拟发放稳岗返还金额共计*.**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月**日至**月**日,共*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对单位情况存在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向上述单位发放稳岗返还。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但尚无法获取单位银行信息的企业及其他单位,应及时登录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https://***.******.***.cn)确认单位银行信息,以便对参保单位分期分批公示发放。联系电话:****-*******附件:****年第四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 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责任编辑:李林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