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何开方、郭文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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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开方、郭文艳由于保管不严,不慎将名下(何开方/郭文艳)位于纳雍县雍熙街道恒达.雍熙御园北*栋*-*-*成套住宅的黔(****)纳雍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于****年*月**日申请公告声明遗失并补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一、何开方、郭文艳遗失的黔(****)纳雍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二、本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三、公告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若有异议,请书面向我中心申请复查,同时提交相应证据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登记,给予补发。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珙桐新苑县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联系电话:****-*******特此公告附件:附件申请书扫描件(何开方).pdf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