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滁州市分行本部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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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滁州市分行本部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安徽******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滁州市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滁州市分行本部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滁州市分行本部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AHQS-****-****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竞争性磋商公告于****年*月*日*点**分到****年*月**日**点**分。在此期间内*家单位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磋商日期:****年*月**日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表。
中选供应商名称:安徽金******
中选金额:肆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以上结果,特此公示。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磋商供应商有异议,请于*个工作日内向安徽******反映。
若磋商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中国******滁州市分行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号
联 系 人:胡经理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米百商杰座**栋**楼
联 系 人: 梁工、陈工
电 话:***********、***********,****-********
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