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福安市坂中留安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S1地块室外工程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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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福安市坂中留安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S*地块室外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if !supportLists][endif]一、招标文件第*章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元。”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元。”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福安市******福**********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