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3年1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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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序号项 目名 称建 设地 点建 设单 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 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浙江景宁特色产业平台一期项目(四格、大赤垟区块)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大赤垟、四格村景宁畲族自******本项目为景宁特色产业平台建设的基础设施先行工程,建设单位为景宁畲族自******,项目选址于景宁县澄照乡大赤垟、四格村,总用地面积约***.**公顷,其中大赤垟区块红线面积约**.**公顷,四格区块红线面积约***.**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配套道路及箱涵工程、管线综合及给排水工程、四格区块河道改线工程。工程总******.**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本项目不涉及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贵局审批意见中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废气: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固定式硬质围挡;严格渣土、砂石、水泥等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运输车辆按规定加盖封闭;营运期加强交通管理,保持交通畅通,超标车辆禁止上路,从源头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加强路面的清洁养护工作,保持道路整洁;做好地块内绿化景观的维护。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施工废水、基坑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作洒水降尘;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噪声:施工期选低噪声设备施工,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并认真执行夜间施工申报制度,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和监控,确保达标排放;营运期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防止因路面破损引起车辆颠簸,造成噪声强度增加;在道路与敏感点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对超标敏感点安装隔声窗。固废:施工现场渣土堆放高度低于围挡高度;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除外运,不能随意堆放、影响周围环境;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指定专人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箱,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营运期路面由环卫人员清扫,清扫垃圾统一集中处理。生态环境:施工期严格按照红线范围进行施工活动,对地块内的古树名木拟采取迁移保护,项目区绿地率要严格按绿地率指标进行控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工程项目法人需按照“先补偿、后占用”的原则,先行实施占用水域补偿工程;营运期加强建成后的管护工作,根据水体环境种植一些适合生长的乡土水生植物,在合适地段对底栖动物栖息地进行重建或适当投放底栖动物,游泳动物放养种类以建议当地常见和受影响较大的鱼类为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环保窗口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景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映对本公示建设项目的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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