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镇海区“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二期) 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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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镇海区“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二期) 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福业街**号瀚轩大厦*-*-**.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镇海区“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二期) 项目镇海区“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二期) 项目包括镇海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系统、镇海区盘活闲置厂房信息管理系统、镇海区亩均效益图示系统、镇海区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个子系统。完成以下建设内容:*.各子系统功能完善与运维;*.与市亩均平台、区级部门、区内金融机构等单位实现数据共享;*.在“浙里办”、“浙政钉”开发移动端应用。*、在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后,承建方应派技术人员对整个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并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服务。 *、承建方应在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建设方的请求,为建设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对项目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的免费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在免费维护期内,如发生系统运行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承建方有责任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免费维护期外提供优惠的有偿服务。于****年*月**日前完成项目软件开发、信息资源建设;于****年**月**日前完成软件试运行和终验;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供的免费本地化运维服务。系统开发完成后,承建方以书面形式向建设方提出验收申请,建设方应在五天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确认,承建方应给予积极的配合。承建方系统验收通过后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文档交付,此外,还需交付可执行程序包,所开发软件的源代码及必要的注释。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有电子版式。五、评标专家抽取 自行抽取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贺毅、沈建军、刘利力七、开标情况/八、资格审查情况符合九、符合性审查情况符合十、技术评分明细表/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推荐******为中标人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四、其他补充事宜*.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其他事项:/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地 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号D*座五楼传 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叶照清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人:马映儿质疑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地 址:/传 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人:/质疑联系方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民和路***号传 真:/联系人 :金国军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