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锦湖公寓1、2幢101-4、102-1室非居住用房整体五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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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委托温州******,定于****年*月**日下午*时整,******拍卖厅,对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锦湖公寓*、*幢***-*、***-*室非居住用房整体五年租赁权进行投标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样本)。一、标的情况:序号房产坐落地址建筑面积(㎡)规划 功能产权情况租赁 期限(年)首年租金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原租期届满日期*锦江路锦湖公寓*、*幢***-*、***-*室***.**非居住有***.******.***二、意向方资格条件及交易条件:*、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②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为企业法人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④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本公告日后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⑤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有意竞买者,企业法人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和连带保证人一同携带征信报告(公司、法人及最大股东的征信报告);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和征信报告等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原承租人若未在公告期内完成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按照本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无人报名,则信息公告终结。*、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采用投标式拍卖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后,由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权,原承租人当场同意按最高报价承租的,则由原承租人竞得,否则由最高报价者竞得。*、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将标的物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户名:温州******,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浙交汇”平台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租赁期限五年,无免租期。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取整数),不低于竞买保证金,如有不足的,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在支付首期租金时一并补足。四、报名及联系方式: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江滨东路*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报价书递交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年*月**日上午********咨询电话:****-******** ***********出租方咨询电话:****-******** 纪检监察电话:****-********集团业务举报:****-******** 集团纪检举报:****-********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温州市**********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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