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鹿城区百里西路复兴大厦1幢201、202室、3幢201、202、203、204室、207、208室商业用房整体五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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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委托温州******,定于****年*月**日下午*时整,******拍卖厅,对温州市鹿城区百里西路复兴大厦*幢***、***室、*幢***、***、***、***室、***、***室商业用房整体五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样本)。一、标的情况:序号房产坐落地址建筑面积(㎡)规划
功能产权情况租赁
期限(年)装修期(月)首年租金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鹿城区百里西路复兴大厦*幢***、***室、*幢***、***、***、***室、***、***室****.*商业有**************二、意向方资格条件及交易条件:*、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②须为企业法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除外);最大股东(以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册为准)要为合同履约负连带担保责任;③意向承租企业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本公告日后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④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⑤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意向承租企业须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和连带保证人一同携带征信报告(公司、法人及最大股东的征信报告)等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按照本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如挂牌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方或未成交的,在不变更挂牌条件下,以*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个周期;延长周期内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上述租赁房产属整体出租,承租人可以进行招商招租,但不得擅自整体转租。*、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将标的物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户名:温州******,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浙交汇”平台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租赁期限五年,装修期*个月。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取整数),不低于竞买保证金,如有不足的,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在支付首期租金时一并补足。四、报名及联系方式: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江滨东路*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看样地点:******咨询电话:****-******** ***********出租方咨询电话:****-******** 纪检监察电话:****-********集团业务举报:****-******** 集团纪检举报:****-********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温州市**********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