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奈曼旗委编办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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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奈曼旗委编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统筹实施职能职责及人员编制划转、办事流程再造,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了积极成效。
突出“三位一体”,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事项划转到位。按照“应转必转、稳妥推进、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分*批共划转**个部门***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及时公布奈曼旗相关部门划转事项目录清单,明确划转事项自清单对外公布之日起由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履行审批职责。二是编制支持到位。统筹使用全旗编制资源,重点保障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用编需求,为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核增行政和事业编制。三是人员选优配强到位。综合考虑划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专业、工作经历、年龄等情况,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业务骨干人员划转至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同时,根据岗位需求,公开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名,基本实现了专业人员到位、工作安排到位、业务交接到位。
重组运行架构,拓展服务方式。
一是推行“一站式”集成服务。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办理,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暂未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整建制进驻旗政务服务中心,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督、考核,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二是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按照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类别所涉审批事项进行优化整合,将关联事项串成审批链,提供“套餐式”服务,打破过去“审批链”中关联事项互为前置的审批环节和流程,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厘清职能职责,推动审管联动。
明确审管边界,建立衔接机制,全面加强审管联动。针对审批事项划转后易出现职责分工不清问题,明确了“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局依法履行审批职能,对审批行为结果负责;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负责审批后的监管职责。同时,利用审管信息互动网络平台向各主管部门实时推送审批信息,各主管部门实时向审批局反馈监管信息,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