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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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根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监督预算办法》第六十四条“被审计部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结束后的二十日内,将本部门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及第七十六条“各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监督预算,参照本办法执行”的有关要求,现将黄埔区****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对“统筹使用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结余未报备问题”的整改 已整改。我局已完成向市财政局和市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对“‘三公经费’指标调剂未审批问题”的整改 已整改。我局已于****年*月*日印发《关于规范涉及“三公经费”预算指标调剂的通知》(穗埔财〔****〕***号),对涉及“三公经费”预算指标调剂审批权限进行了明确,组织各预算单位对****年上半年指标调剂情况进行自查并完成审批。 三、对“非税收入未征缴问题”的整改。 已整改。区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在财政监督重点检查工作中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