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绥阳县应急食用油储备罐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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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应急食用油储备罐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绥阳县应急食用油储备罐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入场登记号:/)已于****年**月**日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交四****** 投标价(元):*******.**元 评标得分:**.**分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马维银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赣**************** 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价(元): *******.** 元 评标得分:**.**分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大彬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 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价(元): *******.**元 评标得分:**.**分 投标工期: ***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波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 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中标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招标人:贵州省绥阳县粮库 联系人:陈平建联系电话:*********** 地址:绥阳县 ******:贵州****** 联系人:许小霞联系电话:***********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CBD金融商务中心*栋**** 监督部门: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