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论证意见公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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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于****年*月进行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中标单位:浙江******,中标价*******元,现一年服务期合同已结束,需续签合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五、实行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动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根据原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五、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壹年(服务期结束后,中标人达到业主考核满意率**%以上并愿意继续履约情况下,可再续签*年。)”;原采购合同中“*、服务期结束后,中标人达到业主考核满意率**%以上并愿意继续履约情况下,可再续签*年”。*、浙江******在服务期间业主月考评满意率都高于**%,柯城法院党组会议对浙江******一年的服务。综上所述,可以采用续签合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汇贤路***号****-**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紫荆西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柯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上街**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