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镇幸福村集中居住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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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韦集镇幸福村集中居住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韦集镇幸福村集中居住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博山路西、安康医院南侧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灵璧县韦集镇幸福村集中居住区项目
施工范围:灵璧县韦集镇幸福村集中居住区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层,框架结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项目经理:王宗芳
执业证书信息:皖************五、评审专家名单:巩文艳(组长)、汤海波、张明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灵璧县工业园区虞姬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 * 楼,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璧县韦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璧县韦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徐安杰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
地 址:宿州市灵璧县工业园区虞姬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 * 楼
联系方式:胡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徐安杰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情况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