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襄阳日报:高新区法院集中审理27起醉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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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张向辉 马静文 全媒体记者张廉)日前,高新区法院集中公开审理了**起醉驾案件,警示广大司机切莫以身试法。 ****年**月**日晚,被告人吴某与朋友在吃饭期间饮用白酒。当晚*时许,吴某载着两位朋友行驶在路上时被警方查获。经抽血鉴定,吴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mg/***mL,属于醉酒驾驶。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元。 ****年**月*日晚*时,被告人何某与家人在某小餐馆吃饭期间饮用白酒。当晚*点多,何某饭后驾车携带全家行驶至卧龙大道国色天香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抽血鉴定,何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mg/***mL,属于醉酒驾驶。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元。 高新区法院办案法官表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mg/***ml但不足**mg/***ml的属于酒驾,首次被查将处暂扣*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再次被查则处**日以下拘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mg/***ml以上的属于醉驾,即触犯危险驾驶罪,将处*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mg/***ml以上、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醉驾、醉驾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在事故后逃逸等情况,将会从重处罚。 高新区法院提醒,节假日期间,市民切勿在聚会后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甚至搭载亲友,否则将面临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