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铅山县一批土、石混合料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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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一批土、石混合料整体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JX****ZC*****项目名称 铅山县一批土、石混合料整体转让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 铅山县自然资源局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招投标转让说明事项项目编号: JX****ZC*****项目名称: 铅山县一批土、石混合料整体转让标的名称:铅山县一批土、石混合料整体转让(转让底价:**.******万元)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项目简介: 铅山县一批土、石混合料整体转让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海川房******出具的赣海川评报字【****】Z****号。 *、拍卖前应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公司与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标的数量是依据评估报告所载的数量,标的的最终方量以为堆放现场的实际方量为准,拍卖成交后,实际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总价。搬运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搬运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事故责任由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个工作日内搬运完毕(特殊情况除外),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处置标的,已收取的成交价款不予返还。 *.标的拍卖成交前产生的纠纷由转让方协调解决,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投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拍卖公司、转让方、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均不承担标的物可使用性或完整性的担保责任。受让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税费】 (*)本次拍卖所涉及的税赋、交易服务费承担:由受让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交付】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交清价款起*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 *.【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上饶市拍卖中心(上饶市信州区万景名苑*单元****) 联系电话:****-******* ***********(龚)***********(谭)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 账 号:【******************】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方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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