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无主物品处置公告(2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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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上午*时许,我局在迳头镇龙冈村委会烟岭河道围子营河段依法扣押涉嫌违法采砂四缸抽砂机一台、无牌金刚车一辆,暂未能确认上述涉案物品的当事人。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本机关尽快办理案件,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等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对上述涉案物品进行拍卖、变卖。 特此公告。 附:涉嫌违法物品照片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冈县石角镇县人民中心西楼*** 联系人:钟明振、宋卫文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