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涡阳县人民医院新区改扩建医用设备设施——血液透析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的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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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人民医院新区改扩建医用设备设施——血液透析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的中标公告一、项目编号:FS**************号***/ZF****-**-**** 二、项目名称:涡阳县人民医院新区改扩建医用设备设施——血液透析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安******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号***、***室投标总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血液透析机贝朗*********套******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潘云霞、徐国庆、欧松柏、杨硕、王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楼***室(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涡阳县人民医院 地 址:涡阳县城关街道向阳大道***号 联系方式:周预晓****-*******、***********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丁佳、方梦茹****-********、********、***********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佳、方梦茹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