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栾城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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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栾城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以石栾行审审字【****】***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栾城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栾城区*.*建设内容:**条道路分别为:栾武路(***国道-兴安街)城市主干路,宏远路(太行大街-新开街)城市次干路,宏达路(太行大街-新开街)城市次干路,隆安路(泰安街-龙威街)城市支路,鑫源路(太行大街-新开街、兴安街-小学西)城市次干路,中心路(泰安街-李冶街)城市支路,张举路(华诺药厂-太行大街、六中-柴武大街)城市主干路,泰安街(鑫源路-凌空桥路)城市支路,龙威街(惠源路-张举路)城市支路,龙岗街(凌空桥路-***国道)城市支路,李冶街(惠源路-向阳路)城市支路,明月街(惠源路-凌空桥路)城市支路,兴安街(衡井公路-惠源路)城市主干路,通衢路( ***国道-青少年官南),太行大街南留村段等,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具体进度需满足招标人需求。*.*施工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标段划分:共 * 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及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主要管理人员提供近一年在本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在开标当日查询供应商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单位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本项目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栾城区联系人:冯志雄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华业大厦联系人:宋泽阳电话:****-********注:一、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如下:栾城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 - 副本.pdf